德是南山县最有名的郎中。他要是知道自己脑袋上挂着无常寺的追杀令,还能天天坐在医馆里,优哉游哉地给人号脉?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命,比街边的野狗还贱。”
她顿了顿,话里多了些玩味,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我看杏娃儿那丫头,这会儿八成正蹲在哪个墙角,一边啃着炊饼,一边琢磨怎么一刀下去,既能要了那郎中的命,又不让血溅到自己新买的衣裳上。”
赵九没言语,只是默默听着。
杏娃儿暂时没事。
这就够了。
像是一捧干净的雪,盖在了他心头那团焦躁的火上。
火势小了些,可底下的疑问,却又像新柴,一根根添了进来。
杏娃儿没事儿,可她却要去杀人。
赵九杀过人。
杀人之后,手会抖,觉会睡不着,饭会吃不下。
酒,会喝得更多。
那种滋味,没人会喜欢。
杏娃儿不该过不好的生活。
她的手,是用来绣花的,不是用来握刀的。
马蹄声碎。
前方南山县城那低矮的土墙轮廓,在漫天风沙里若隐若现。
人长大了,看什么都觉得小了。
山是,河是,这县城也是。
赵九儿时跟着村里大人来赶集,觉得这南山县城,就是天底下最热闹的地方。
如今再看,这县城像是老了二十岁。
土墙塌了半边,风在豁口里自由地进出,像个来去自如的贼。
路上跑的孩子,瘦得像根芦柴棒。
一个穿着灰色棉袍的老汉,佝偻着腰,吃力地拉着一头比他还老的驴,从他们身边走过。
那头驴的骨头,仿佛随时都会散架。
赵九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童年记忆里的那些热闹,好像都被这几年的风沙给吹散了。
这破败里透着一股子认命的绝望。
马停在城外。
她伸手扶了赵九一把。
“城里人多眼杂,不方便养伤,也不方便杀人。”
沈寄欢淡淡道:“先寻个客栈落脚。”
赵九点头。
他没钱,也没意见。
在江湖上,没钱和没意见的人,通常能活得久一些。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黄土路上。
她身姿窈窕,像一杆迎风的竹。
他拖着一条伤腿,像一头瘸了腿的狼。
客栈。
如果那也算客栈的话。
它破得好像随时会倒,唯一坚挺的,是门口那块“悦来客栈”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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