缚麻袋的细绳,露出里面装着的那张虎皮,道:“柳百户请看,这是小人昨天与谢军户家小子一道猎杀的熊瞎子岭那只恶虎所获得的。”
“咦?”
乍见方宁展示的这张虎皮,柳青云两眼顿时一亮,人也跟着站了起来,道:“好漂亮的一张虎皮,居然还保存的如此完整……”
看到柳青云激动莫名的表情,方宁心下一动,暗道自己果然赌对了,这位柳百户的确是那种对各种猛兽毛皮感兴趣的慕强者。
这一点其实很好猜测。
一般性格强势之人,本就有点慕强心理。
在普通人面前,他们通常都会表现的十分强硬,而一旦遇到比他更加强大的存在,他们的态度就会立即急转直下,开始欣赏甚至崇拜起来。
而收藏一些猛兽的毛皮或者头骨之类,往往便是这种人最常见的癖好。
当下方宁双手捧着这张虎皮,迈步走近柳青云面前的桌案,将整张皮都摊在桌面上,好整以暇道:“小人昨天遇到这只恶虎时,发现它最让人欣赏的地方,便是额头上的这个王字。所以小人在取它脑袋的毛皮时,就特意小心,没有给其造成半点损伤。”
柳青云下意识伸手在虎皮额头的那个王字上摩挲着,爱不释手地啧啧赞道:“的确是如此,这个‘王’字,可以说是本百户所见到的所有恶虎之中最为养眼的了。”
方宁顺势道:“假如柳百户喜欢,那么这张虎皮就归百户你所有了。”
“哦?”
柳青云闻言,忍不住抬眼斜睨了他一记,摸索着下颌,言不由衷地道:“这样不是太妥吧?”
方宁道:“左右不过一张虎皮而已,既非钱银,也非米粮等军需,不会引起他人的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