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看你是红豆吃多了(2 / 3)

这首歌最好的版本自然是王菲唱的,毋容置疑,但自己显然还原不出来。

    文娱小说里主角都是逮着歌就唱的,也不管男声女声,反正唱就是完美级别。

    但想想也不可能,男女歌手在声音条件上差距挺大,男主唱女歌唱肯定能唱,但肯定没法跟原唱比,这是客观规律。

    如果可以余惟肯定是想找个女歌手唱这首歌的,但他还是新人,代表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傻子才便宜别人。

    他一个文娱老扑街能不知道送歌是毒点?

    再说了,女歌手人品好也就罢了,万一碰到个白眼狼唱了十年忽然背刺原作者说自己是唯一原唱怎么办?

    不敢赌不敢赌。

    好在《红豆》这首歌很经典,除了原版,有几个男声改编版本也不错,也更适合他。

    华晨宇就有一版……算了当他没说。

    其中余惟首推的是方大同版本,将原版钢琴伴奏改为爵士乐编曲,副歌部分对“永垂不朽”的诠释更显张力。

    唉,大同老师可惜了。

    节目里唱歌是最好写的,有观众有同行,随便挑一点刻画就能写几百字。

    大众评审团是女观众居多,但这首《红豆》无疑更有感染力,虽然男声还原不出王菲空灵疏离的嗓音,但虐菜够用了。

    “差点忘了注入灵魂。”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摘抄完歌词后,主角的演唱剧情总算告一段落,他看了眼时间,随后检查了两遍语句和错别字。

    以前看的人少,有点笔误问题不大,但现在等着他更新的人那么多,还有几个熟人混入其中,必须精神点不能丢份。

    这要错的多了不得被说成文盲明星啊?

    点击发布后,余惟像个追更的读者一样点开了小说正文。

    消息太多了作家后台看不过来,直接在正文里翻评论反而方便点……

    “新歌,不会又是骗人的吧?”

    这位显然是上次被他标题骗进来的老读者,至今还心有余悸的,属于是被他骗怕了。

    “搞颜色搞颜色!”

    “红豆是啥意思,我只知道红豆泥私密马赛。”

    “这可不是普通的红豆,这是王维诗里的普通红豆。”

    “我看你是红豆吃多了,相思!”

    读者了解他的套路,也知道这应该是余惟接下来要发的新歌,但是不听曲他们实在get不到啊……

    按照余惟的描述,这首歌应该比《绯色》强上不少,但只是纯脑补看书还是有些莫名其妙的。

    以前余惟是直接丢首歌出来,他们看看也就罢了,但这次有了《绯色》作为参照物,他们只看不听总感觉难受。

    “个人感觉《绯色》还不错,也不知道《红豆》具体是什么水平,可别到时候翻车了。”

    “网红孝子闹麻了,余惟只需略微出手就是她的极限。”

    “楼上别串了,作品说话好吧,我也喜欢余惟的歌,但这种时候更应该实事求是,只能说先期待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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