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余暉(2 / 3)

“如果不介意的,可以坐下来听一听。”

弗兰看了一眼,在人群中勉强找到个空隙挤了进去。

老神官注视著弗兰坐下,低头宣讲教义。

【主说:“我是初耀与末照,是刺破永夜的第一缕光。

凡行在黑暗中的,必见我的荣光临到;凡背向光明的,必为我的烈焰追討,直到第罪恶的血乾涸。”

凡蒙受拣选的,当自勉,当勤奋,当作主的余光延展,不可甘於墮落,不知进取。

主叫我们发奋发光,如同用手劳作,得我们的果实。

居於暗中的,凡不自弃的,也得披光而行,领受主的公义。

居於光中的,凡甘墮落的,也將受主的长矛刺穿心臟,焚作飞灰。

“.】

长的布道还在进行,但人们听得很认真。

苍老的神官像是没有察觉,只是一字一句地宣讲著烂熟於心的教义,一如自记事起的每一个日夜。

弗兰也很熟悉这些东西,因为在他彻底和辉光撕破脸皮之前,他就是辉光看来“光芒万丈”的神选,整天有神官碟不休地向他宣扬教义。

讲得还挺像回事。

但是教义总会出错,稍微走向极端,比如把“墮落”的標准往下压一压,轻易就能给人安上墮落的名头。

周围的人群眼里有光一一这是当然的,因为教堂里的光无处不在。

这种神术的光不影响视物,但影响睡眠,哪怕睏倦,也很少有人能在光中安眠,

就算短暂入睡,在这种环境下也会很快醒来。

所以这些人才会那么认真,只要领悟教义,哪怕只是领悟一点,也能在这里待得久一点。

至於无法领悟的—

那当然就是不够勤勉不够努力的人。

倒不会被制裁,也不会被驱逐,他们可以一直在这里待到领悟为止,毕竟“沐浴在光中的都是兄弟姊妹”。

可普通人怎么可能坚持那么久。

可辉光怎么会在乎普通人。

辉光教会的教义就是要让每一个人竭尽所能发光发热,要让普通人也变得奋发向上,

去变成非凡的人。

不可能做不到,每个人都有潜力;做不到只是藉口,只是自甘墮落。

要么努力领悟,要是哭求或者放弃,就会被驱逐出教堂,至於待在哪里,就不归教会所管。

弗兰想,要不了多久,教堂里的人应该会少很多。

不过这没什么可以指摘的,甚至可以说对人们已经挺好了,提供帮助就有资格提出要求。

虽然只是暂时的,辉光教会確实为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提供了庇护所。

弗兰討厌蜡烛们是因为他们自行其是总是灼伤他人,还有过於偏执的惩戒。

一码归一码。

布道终於结束,老神官单独和弗兰见了面。

他问:“你觉得如何”

弗兰说:“我已经听过很多遍你们的教义了。信仰这种东西,不是光靠听的就能有感悟的一一除了神棍和骗子。”

老神官並不觉得冒犯:“原来如此。”

他笑了笑:“不过我想问的不是这件事,看到你的眼神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不是个可以凭言语打动的人。我想问的是,你觉得教堂对那些难民如何”

“挺好的,给了他们暂时的容身之处。”

“暂时的—”老神官重复著这个词,“是啊,暂时的。弗兰肯斯坦,你果然很熟悉我们的教会。要不了多久,那些没有资质的人就会离开这所教堂。”

弗兰安静听著,老神官却一转话题。

“知道吗,其实在很早以前,我就离开了辉光教会,因此被认为是『自甘墮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还好那时候年轻,要是现在这副老身子骨,我肯定扛不住。”

老神官背对弗兰,微微扯下神官袍,露出苍老乾的后背,和一道贯穿的伤口。

“这是审判,是主对迷途之人的惩戒,灼热的光矛贯穿了我。我活了下来,退出教会,也因此从之前迈尔斯的清洗中倖存。』

弗兰觉得自己应该好奇:“你为什么回到了教会”

老神官重新拉上衣服:“因为我觉得我应该回来。我离开教会,只是因为怀疑自己,

而非怀疑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