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性将花接过来,当着他的面扔给了一个和她同一个小区的女人,“大姐送你了!”
“喂!”郑旭喊了一声,可是江语琳早就闪身进了楼道。
而那个大姐则转过头,笑眯眯地打量他,“帅哥,你还是别白费力气了,你都来三天了吧?还是换个招数吧,鲜花送的多了,是个人都会腻歪的,你还不如送点珠宝实在。”
而且到时候,万一他的追求者不想要,再塞给她呢。
本来是女人的一句无心的调侃,谁知道郑旭竟然当真了,他第二天起,鲜花还照送,不过每次都多了一份精美的珠宝首饰,而且各个都是价值连城。
他是发狠了砸钱。
江语琳无可奈何,每天光是让助理或者秘书退货,就耗费了大半的精力,任凭她怎么劝说,郑旭都毫不动摇,简直鸡同鸭讲,她愁的胃口都小了一大圈。
一天下午,天色有些昏暗,江语琳打算早点回去,今天不舒服,胃口疼不说,头也难受,她打车回家,几乎刚下车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她连忙跑回去,在小区来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背对着她还拿着一大束鲜花。
不过人和花儿都被大鱼浇的狼狈不堪。
“郑旭?你真是病的不轻了你!”江语琳气的将人带回去,给他烧水擦脸,又准备喂药,却被他伸手拦住了。
“你也喝点热水吧,我觉得你也淋了雨,不要感冒了。”郑旭的手一直划在杯沿,似乎有白色的粉末一闪而逝。
江语琳没看清,因为她还没说什么,嘴边已经多了一个杯子,她无奈的喝了大半杯水。
只是当她准备做饭的时候,忽然觉得头重脚轻,几乎要摔倒之际,忽然被一双手及时拦抱住!
“语琳,我真的喜欢你。”郑旭的呼吸忽然加剧,贴着她细嫩的脖颈,似乎在说话,更像是在轻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