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金元交给这么一个儿子的。沈临风从来没有信任过你,他收回了你的田,他将你贬到东南湿热之地,他还派人暗杀你,你为什么还能忍?看看现在的金元,陆上粮仓的称号只怕有名无实,西北饥荒东南受牵连,如今饿殍遍野。我们小小的离王府怎么能救济那么多难民,这些难民就已经够呛,往后还怎么继续?”
“千夏,”沈昭有些艰难地开口:“皇兄他,毕竟是已经继位的皇帝,我现在若是造反,受牵连的还是百姓。”沈昭其实心中对沈临风的作为也早就不满,只是在他看来,最重要的仍旧是金元国的百姓,否则他也不会甘心为沈临风卖命守着这金元国了。
“你觉得现在受牵连的百姓还不够多吗?”楚千夏静静地看着沈昭的眼睛:“如果沈临风是一个好皇帝,那么他怎么对我们那无所谓,咱们可以找个偏僻的地方隐居起来;可是你看看现在的百姓,沈临风的暴政已经惹得民怨四起了,放眼现在的皇族,除了你我想不到更好的人选了。沈昭,你不为自己着想,也为百姓想一想,长痛不如短痛。”
沈昭沉默了好一会儿:“千夏,那你怎么办。若是我们失败了,你怎么办?”
“顺应民意,我们不会失败的。”
沈昭想了一个晚上才决定造反的事情。按照楚千夏和秦朗的计策,现在只能暗中将旧部下和现在的少部分士兵悄悄召集起来开始训练,他们俩则开始在民间散布沈昭才是真命天子的消息,将民心聚集起来,最后一举揭竿而起。
“我在金元有几个混混兄弟,他们也许能帮得上忙。”
秦朗心思缜密,路子也多,他以前在金元玩耍的时候曾结交了不少朋友,其中有富家少爷,有路边小乞丐,也有小盗贼,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混混。秦朗在城里的大街小巷的墙角都留下了一个符号,没过几天,就召集来一批人。
“这些人都是我的兄弟,”秦朗把他们介绍给楚千夏:“这个是个富家子弟,叫周顺,叫他顺子就行了。”说着指了指一个穿着破旧丝绸衣服的人。
“买粮买得已经破产了。现在没钱了,你瞧我这衣服。”顺子一脸懊恼。
“让你少玩点儿女人,不然说不定还能多买袋米。”秦朗又指向另一个精瘦精瘦的男子:“那个鼓上蚤,摸你口袋绝对没感觉的家伙,叫尚品。”
“噗。”楚千夏听着名字扑哧一声笑出声,这品行还尚品。
“初次见面,这个当作见面礼送给姑娘吧。”尚品似乎毫不在意楚千夏的笑,将一个小袋子提在手上。
楚千夏定睛一看:“这不是我的那袋粉珍珠吗?你什么时候摸走的?”楚千夏摸了摸口袋,果然空空如也。
秦朗笑道:“所以说他是鼓上蚤,摸你口袋,你也瞧不见。”
“你的兄弟们果然……很让我吃惊。”
秦朗介绍这批人花去了半个钟头,当中的奇葩一朵又一朵,将楚千夏惊得打了一个又一个的嗝。
“我让你们来,是来帮我们一个大忙的。”秦朗介绍完收起了嘻嘻哈哈的一面,严肃起来:“我身边这位是离王的妻子、楚千夏。”众人的眼神瞬间有了变化,秦朗不等他们有反应,接着又说道:“现在的皇上可谓是昏庸无能,残暴冷酷。这一点想必大家自己也能感受到。聚集在这里的你们多多少少都是与这狗皇帝有些仇的,但是离王,想必大家也是深知其人品的。前些日子,我收到我派出去的密探的消息,金元的上一任皇帝,也就是沈临风的父亲,最初的旨意是要将皇位传给离王的。沈临风是弑父夺位!”说道这里,秦朗顿了顿。
扫视了一周,目光坚定继续说道,:“我是海聚国的人,按照道理我不应该插手你们金元的内务。但是我秦朗不是会为了权位而荼毒百姓的人,我们海聚是希望天下太平,百姓安康,我秦朗可以在此立誓,永不主动侵犯他国。我现在做的这一切也是为了我自己喜欢的女人,我希望她可以平安地生活,我不希望她因为这里的子民而不安心不幸福。所以我思考良久,决定帮助离王举兵,将沈临风一举推下皇位!你们都是我的生死之交,我希望你们可以助我们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