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义利之辩(2 / 5)

;原本楞严寺的账目很简单,主要收入就是三块,香客捐献、僧田产出和高利贷收入。

    这三块,其实都和账房没多大的关系。

    香客捐献,要防的是僧人贪墨,僧田产出,主要是管理佃户。

    高利贷收入最简单了,楞严寺为何能有那么多武僧,那不就是为了高利贷催收业务训练的吗?

    可现在不同。

    法严和尚是个聪明人,他已经意识到了时局的变化,做好了转型准备。

    而事实证明,楞严寺的提前转型,才是楞严寺能在京师寺院中崛起的关键。

    现如今,寺院三大业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香客捐献影响最大。

    这件事还和苏泽有关。

    明代寺院,除了金融功能外,也要给香客提供文化需要,这就是讲经。

    无论是东方的讲经,还是西方的布道,其实和说书差不多,就是要用通俗的佛教故事来教化百姓。

    而更多百姓去佛寺听经,也不是为了受教去的,而是在这个缺乏娱乐的时代解闷。

    当然,听着听着就皈依我佛也是正常的。

    总而言之,讲经是佛教的“拉新”手段。

    而随着报纸出现,娱乐方式更丰富了,更少的人愿意来佛寺听讲经了。

    讲经?能有《西游记》好玩?

    当然,原本虔诚的信徒还是会捐献香火钱的。

    但是没有新的信徒,等原本的信徒老死,那时候就已经晚了。

    除此之外,僧田的产出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这倒不是说僧田的产量低了。

    而是京师粮价日趋稳定,僧田产出的利润减少,而且京畿地区的地租也很难收上高租息。

    最后就是高利贷生意了。

    当然,寺院的高利贷一般叫做“长生库”,名义上寺院和信众的互助金库。

    但实际上这年头的贷款基本上都是高利贷,九出十三归都是正常操作,两三倍利息才是常规的。

    不过《大明民律》出台后,官方也对最高利息进行了限制。

    官方的标准时唐宋时期的官方标准,也就是百分之二十。

    李一元考证了青苗法,“二分(利息)者亦常平之中正也”,认为这是明代以前的合理官方利息,所以限定这个数额为官方利息。

    而民间贷款,不能超过官息的两倍,也就说四分利息是官方承认的,超过部分就不认了。

    虽然苏泽依然觉得很高,但是想到这是大明,其实能给最高利息做出限制,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进步了。

    而因此而来的诉讼,在镇抚司民案司的几次判决后,都偏向了借钱一方,否认了出借方高息的合理性后,寺院的高利贷生意大受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