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好家伙,这不是社会契约论吗?
紧接着,何心隐用这套理论来分析西南的局势。
“然观西南困局,其弊根源便在于此‘契约’失衡崩坏!”
“朝廷对土司封地屡开优免,彼等不纳钱粮贡赋,独享其土之利,坐拥其民,俨若化外之邦。”
“而官府衙门之耗用日增,无以弥补,则加倍苛求于所辖之汉地民户,丁银、徭役、杂捐迭床架屋,赋如山岳。”
“如此税赋不均,轻徭厚此而苛重薄彼,岂是‘契’之本义?民非痴愚,焉能不察其深?赋税本为换取生存之资与庇佑之盾,今盾既残,资反成枷,黎民何以能安?何以能信朝廷之‘约’?”
“故百姓无奈,惟有以足为尺,以身为权。其‘票’不必诉于衙门,其‘择’不必陈于奏牍。彼等眼见土司封地或无朝廷苛索,虽有土司之制,或得喘息之机,离乡背井,遁入土司之地以避沉疴之赋。”
好家伙,看完之后,苏泽放下报纸,揉着太阳穴,他似乎明白了,成子学的事情大概是怎么回事了。
苏泽想了想,又再次掏出一本空白奏疏。
其实这也是苏泽一直以来想要做的事情。
大明对于地方上高级官员的处理,实在是太过于随意了。
当然,这也是帝制时代的特点。
但是大明已经建立了一套非常规范的官员任职体系了,却在免职和惩处上依然落后。
最典型的就是官员被弹劾后。
如果是皇帝亲近的官员,皇帝会驳回弹劾的奏疏,甚至反过来惩罚弹劾的官员。
而有的倒霉官员,如果正好在皇帝的气头上,一被弹劾就会被皇帝立刻惩处。
还有一部分官员经常被弹劾,只能自请辞职归乡。
所以苏泽这份奏疏的内容,就是规范地方高级官员弹劾后的流程。
苏泽列举了如今大明监察体系的几个问题:
首先是“监察未循常例,仓促致罪状难明。”
对于外任官员的弹劾往往过于仓促,很难将事实调查清楚,很多都是对官员个人品格的攻击,而不是对官员能力和政绩的评判。
第二个就是“大员无自辩之途,民心与圣断相悖。”
苏泽这里也举了胡宗宪的例子,当年胡宗宪被处死的时候,浙江地方百姓都来求情,但是嘉靖皇帝依然处理了胡宗宪,至今浙江依然有胡宗宪的祠堂祭祀。
而胡宗宪到死也没有获得自辨的机会,这样严重的损伤了朝廷的威信。
所以苏泽提出,对于地方上高级官员,应该允许他们上书自辨.
第三个就是“惩处未昭法理,遗患地方承弊。”
苏泽奏疏中写出,大明对于很多大员的处理往往含糊不清。
有的是命令自己辞职,有的是被朝廷严惩,这些处理结果,让地方官场十分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