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潮骚(2 / 2)

的触角,也能以女人的直觉。

高殷忍不住笑起来,想是自己已经给了她最想要的礼物,才有所松口。

忽然,郁蓝的手捏住高殷手臂上的皮肤,细细揉搓,力道之轻,就像她的声音:“我不管你睡多少女人,但你的第一个孩子——儿子!必须是我生的!”

笑死人了,这要如何保证?但高殷不是弱智,没必要在此时拂了皇后面子。

“虽然还没发育完全……”

高殷向下窥探了一眼深渊:“既为后所请,那便行吧。”

郁蓝咬着下唇,扯过衣物,盖在身上:“随帝施为了。”

充盈之感沛然传遍全身,郁蓝头皮发麻,只觉得诞下帝国的嫡嗣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高殷的身体或许有成为超人的潜质。毕竟父系的基因来源于高洋,众所周知洋子那简直不是一个人类的状态,而母亲李祖娥又是内敛的壮硕,历经多次足以击溃常人的惨事、愧疚痛苦数年都还能坚强地活下去,甚至还活到了北齐灭亡,这就说明李祖娥的身体素质也不容小觑。

同样是赵郡李氏,李难胜就只多活了十年,二十二岁就死了。

高殷在身体方面多少也承袭了一些父母的优点,加上生活优渥、营养充足,又处在一个比猴子还猛的年纪里,和妃子捉对厮杀、杀个七进七出也十分正常,时不时还会和元仲华、永徽永馨几人打个通宵麻将,娴熟的牌技总能将她们杀得丢盔卸甲。

因此从皇后的寝宫出来后,高殷居然尚未满足,又去了凌素宫。

丝竹悦耳之声传入高殷耳中,高殷驻足,欣赏片刻,也是给侍从们去通知郑春华准备迎驾的时间。

凌素宫是高殷为郑春华修筑的宫殿,名字也是亲自取的,取自汉朝才女卓文君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大抵有着希望郑春华的芳艳凌驾众素之上的意思。这和贤淑无甚相关,也就说明了高殷暂时将郑氏搁置起来,以其姿色为美,使得郑妃身边的宫女都有些伤感,毕竟算起时间,郑春华才是最早陪伴高殷的女人。

不过郑春华本人对此倒不甚在意,就像一个普通的妻子,只要能看见丈夫,那便什么都不想了。即便高殷给她宫支取的用度颇大,但郑春华却不是很爱彰显这些财富,平日多收敛起来,只有高殷亲至才会拿出来与他共享,这点倒颇让众人称赞,呼为“贤妃”。

音乐既停,高殷便迈出步子,晃晃悠悠的来到凌素宫前,身上挂着彩绸的白衣女子款款而来,微微躬身,露出已经有不小规模的浮白:“见过至尊。”

“嗯。”高殷走近,虽然已经泄出大部分的火气,但此情此景,仍是让他迷乐不已:“何不唤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