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于湖北省天门市肖家屋脊遗址,属于后石家河文化(距今4300-3900年),通高23.4、口径31、腹径29.5厘米,白陶烧制,体型庞大。石家河文化原为长江中游地区的一种文化类型,随着中原地区王湾三期文化的南下被迫中断,衍生出一种融合了石家河文化和王湾三期文化因素的新的文化类型——后石家河文化,其器物兼具了中原和南方地区的特色,为显示中华文明一体化进程的典型代表。 4]
陶鼎出土于王城岗遗址,口小腹圆,下部有三个支撑的乳状鼎足,故又名“乳足鼎”。在王城岗遗址的发掘中出土了众多重要的遗迹和遗物,其中包括着名的王城岗大城遗址。
陶盉出土于禹会村遗址,通高21厘米,单把,颈、流部位均残缺,红陶烧制。禹会村遗址发现遗迹、遗物众多,遗址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出现了包括中原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江汉平原文化因素和禹会村自身文化因素在内的多种器物风格,这件陶盉的造型与江汉平原地区石家河文化的陶盉十分相似,表现出了二者之间的联系。
陶龟长10厘米,宽6厘米,头足不见,只存龟甲部分,龟甲无纹饰。龟因其长寿,在我国被视为灵物,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原地区就已经出现了用龟现象。夏代以来,龟灵崇拜和用龟占卜的习俗逐渐增多,在探索夏文化的两个重要遗址——新砦与二里头均出土了大小相似的陶龟即是最好的例证。
石拍长11.5、宽5.5厘米,该石拍呈圆柱形,用于制作陶器时拍打纹饰,当陶器坯未干时,人们往往用陶拍击打其表面,以加强陶胎的密度
陶垫长7.3、宽4.8厘米,已残破,底部有圆形凸起。陶垫的使用方法主要是在初步成型的陶器内部垫支,同时使用陶拍或石拍在陶器外部拍打,从而使陶器璧更加紧实致密。使用陶垫的陶器内壁,往往会有凹陷的小坑,称之为“麻点”。
陶网坠长6.55、宽4.4厘米,两端可系绳。该文物证明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得益于优越的自然环境,水生动物在二里头人的肉食来源中占据了一定的比例。
象牙器长3.4、宽1.5厘米,该器物使用象牙雕刻而成,造型独特,充分体现了二里头时期制作水平。
石刀长19厘米,宽11厘米,由石器磨制而成,两边有一对对称性穿孔,可以用绳子串起来,刀刃锋利,制作精巧,切割便捷,充分体现出二里头石器制作技艺 。
骨锯残长24.6、宽2-3.8厘米,选用骨头加工制作而成,异常锋利,制作精巧,作为切割用具使用便捷 。
陶塔式器底径18.8厘米、通高23厘米,平顶圆折,直壁,平底中空,顶部中心有一柱形塔式纽,纽的顶部有二层蘑菇头,每层边沿都有一个穿孔,但不对称。器底中心有一直径为8.8厘米的圆孔。泥质黑皮陶,素面,胎厚,火候较低,胎也厚薄不一,手制,造型原始。
陶高柄豆高28、口径22.4、底径17厘米,重1023克,器体为少见的黑色,打磨光滑,陶豆的盘腹上饰以粗细相间的弦纹,其高柄足上有孔,并有纤细的菱形纹带和云雷纹。
陶水管长66.3、宽23.8、高13.2厘米,二里头遗址出土了数件体型庞大的陶制水管,圆柱形,一端收缩,可套合使用。此件不同于其他圆筒形,为半圆筒形,与另一半上下配合使用。陶水管在烧造时,为防止使用时渗水,往往会采用烧成后较为致密的原料,且烧成温度高,基本已达1000℃,这些工艺既显示出陶水管制作的特殊性,也体现出二里头文化时期城市排水系统的进步。
龙纹陶范长10.1、宽10.5、高6厘米,重175克,复原直径约30厘米。陶范亦称“印模”,是古代中国铸造青铜器的陶制范模,使用区域广泛流行于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二里头文化尚未发现体形如此巨大、装饰此种花纹的铜器,此陶范凸显了二里头文化铸铜技术的更高水平。二里头遗址陶器中龙纹装饰的大量出现充分证实了《列子》所言的夏后氏“人面蛇身”、帝孔甲“御龙以登天”的神话传说,以及夏人常以龙为化身和以龙为族徽的社会习俗
角料残件残长23.6、直径3.4厘米,重77克,该角料为动物角尖端部分,可用于制作角锥、角镖等各种骨器,表现出二里头先民选料的习惯
角料残长19.38、宽20.22厘米,重674克,为梅花鹿双角,角端横截面显示出整个梅花鹿角已从尾端切割开来,尖角部分已用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