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羊骨汤面的美味(1 / 2)

面条一到嘴里并没有很快入口即化,咬上一小口,软滑中不失筋道,看来羊骨汤面的乾坤之处是在汤上。

“爹爹,你觉得面条怎么样?好吃吗?”

叶归托着腮帮子,眨巴着眼睛看着他。

陆司澜一听,用纸巾擦了擦嘴,把筷子搁在碗上,眉头一皱。

“看你娘做的什么破玩意儿,这么难吃,说好的羊骨去哪了呢?”

叶归被父亲的话逗得忍俊不禁,“爹,那你可真的是误会娘亲了,之所以叫羊骨汤面,是因为这面的汤汁主要是用羊骨熬出来的,你翻翻看,没准; 陆司澜将信将疑的拿起筷子,扒拉了几下,果不其然,还真的有几大块肉,应该是叫羊胸肉。

“爹爹,你若是不想吃,就让给我呗。”

叶归见父亲不为所动,起身欲要抢他的碗,却被对方一只大手挡住了。

“我当然吃,没说不想吃。”

话一说完,人已端起碗,三下两下把面给吃完了,连碗底的汤喝得一滴不剩。

这时,叶归拍了拍父亲的胳膊,朝着门口使了使眼色,“爹,你快看,这不是前朝的一位格格吗?”

陆司澜一抬眼,见爱新觉罗菀秋刚一跨进门,身子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格格好。”

爱新觉罗菀秋一见他,仿佛像是见到了老熟人,“司澜,很多年不见,没想再次见面你都结婚生子了,这是你的孩子吧?”

她脸上含着笑,望了望陆司澜身边的叶归。

“是啊,好久不见,格格你还是跟年轻时一样美。”

爱新觉罗菀秋微微摇了摇头,“老了老了,别叫我格格,叫我王夫人吧,大清已经没了。”

“格……不,王夫人,你也是上这里吃饭的。”

陆司澜第一次称对方夫人,似乎是有点不太习惯,记得初次见对方时,自己只不过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儿。

“是啊,上次来吃过,味道还真是对我胃口,你也是吗?”

还没等陆司澜反应过来,叶归抢先替他回道:“是啊,这家酒楼就是我娘亲开的,今天我跟爹爹是来捧娘亲的场。”

爱新觉罗菀秋一听小家伙说的话,眼角的鱼尾纹舒展开来,“原来是你夫人开的,你孩子挺机灵可爱的,我挺喜欢他。”

“谢谢奶奶喜欢。”

叶归继续低头吃着碗里的馄饨,爱新觉罗菀秋在随同的陪伴下上了楼梯,到她预定好的雅座里。

“老板娘,那个格格又来了。”

李龙从外面闯了进来,见叶倾顾正做着卤鸡爪,她将炒熟的鸡爪放在盘子里,然后用勺子舀起滚热的卤汤汁,均匀的浇在上面,一时之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妙的香味儿,让人闻了真想忍不住流口水。

“李龙,你把这盘五香凤爪给格格送去,记住,还是在楼上的三号雅座。”

叶倾顾一发话,李龙怎敢不从,他还想着经过重重考验,明年秋天能顺利拿到当兵资格。

“大少爷,你怎么还没走?”

叶倾顾从厨房出来,见陆司澜和叶归两人仍坐在原先的位置。

“娘亲,爹爹刚才说他还没吃饱,想吃你做的五香凤爪。”

陆司澜听孩子如此一说,脸有点挂不住,“胡说什么,我刚才哪有说这种话。”

“明明就有。”

眼看着父子两人即将争执起来,叶倾顾朝着他们翻了翻白眼,“好了,你们俩别吵了,不就想要吃五香凤爪吗?一个大男人直接说出来不就得了,还要靠着孩子的嘴说,真是一点都不害臊。”

“刚刚某人说你做的羊骨汤面不好吃,自己却把它吃光了。”一旁的叶归又补了一刀。

叶倾顾看了一眼陆司澜面前的碗,果真是吃得干干净净,一点都不剩,心里觉得有些好笑,哼,这个喜欢口是心非的家伙!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从楼上传了出来,楼下的客人纷纷抬起头来,没错,是格格的叫声。

陆司澜心里咯噔了一下,莫非格格她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便没多想,飞快的从楼梯登了上去,叶倾顾紧随其后。

到了雅座门口,见格格她人浑身瑟瑟发抖,用手指了指旁边的随同。

叶倾顾一看,感到十分惊讶,那人面色乌青,七窍流血,显然是中了剧毒,人已经不行了。

“陆夫人,这菜,它……它有毒!”

爱新觉罗菀秋伸出手指,颤抖的指了指桌上的菜。

叶倾顾觉得很奇怪,不对呀,桌上摆的不过是刚才点的五香凤爪,还有羊骨汤面、鸭血粉丝和红烧狮子头。

“王夫人,你是不是弄错了?这几道菜我给其他客人吃,都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爱新觉罗菀秋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我家青儿她是吃了红烧狮子头,才中的毒。”

“狮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