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个份儿上,只好给狄威打电话了,不一定非得给钱,或许还有别的办法。
回酒店取了行李,被几名“长工”护送着来到了“少东家”的豪宅。外墙的装潢太一般了,跟温哥华的大宅没法相提并论。拴在庭院里的看门狗也缺乏教养,对着主人一个劲儿地乱叫乱咬。
抱着熟睡的孩子进了大门,客厅里一片狼藉,活像是贩卖假古董的杂货铺子。断臂维纳斯,图坦卡蒙的面具,秦始皇的铜车马,唐吉可德的铠甲。。。。。。
“蛮有品位的!”不着痕迹的挖苦。
“不是你买的吗?我不记得自己买过这些东西。”男人扔下钥匙,轰然倒向宽大的沙发。
“我?”
“没错。你在这儿住了三年,忘了?”
“没印象。”径自推开一扇半掩的房门,抱着孩子走了进去。
坐在门外的脑残扯着嗓门喊话,“房间在楼上,那间是浴室!”这个女人在自己家也会迷路吗?莫非他真的记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