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十一)(2 / 5)

;  她接了杯水,却没喝,目光落在空荡荡的冰箱上——以前那个家里的冰箱,永远塞满了谭越买的水果,第一层是她爱吃的草莓,第二层是他爱吃的橘子,第三层是他们一起做的速冻饺子。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是李姐发来的行程表:“上午十点品牌方采访,下午两点杂志拍摄,晚上七点慈善晚宴。”

    她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行程,突然觉得很累,比拍三天三夜的夜戏还累。

    走到阳台,城市的霓虹灯在玻璃上投下斑斓的光影,像片虚假的星空。

    她想起以前在那个老房子的阳台,谭越会搬个小马扎,陪她看星星,给她讲星座的故事。

    “你看那个猎户座,”他的手指划过夜空,“最亮的那颗是参宿四,就像你一样。”

    打开行李箱,想把那双棉拖鞋拿出来,却看到压在下面的真丝衬衫,领口的珍珠纽扣在光线下闪着光。

    她想起谭越穿着这件衬衫的样子,站在厨房门口看她做饭,阳光落在他身上,温柔得像幅画。

    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砸在棉拖鞋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她拿起拖鞋,走到卧室,放在床脚,像在那个老房子里一样。

    穿上拖鞋的瞬间,脚底板传来熟悉的柔软,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她穿着它在屋子里转圈,谭越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发顶,说“慢点走,别摔了”。

    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着,是助理发来的消息:“齐姐,明天的晚宴礼服选好了,放在衣帽间了。”

    齐雪没回,拿起手机,点开和谭越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还停留在她发的“我很累,别再发消息了”。

    她犹豫了很久,输入“拖鞋很舒服”,又删掉,换成“谢谢你”,最终还是锁了屏。

    窗外的天快亮了,第一缕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落在床脚的棉拖鞋上,泛着毛茸茸的光。

    齐雪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听着远处传来的第一班公交车的报站声,突然很想念那个老房子的晨雾,想念厨房里飘来的粥香,想念那个总爱开着玄关灯等她回家的人。

    只是,有些想念,只能藏在心底,像那双舍不得扔掉的棉拖鞋,带着家的温度,却再也回不去了。

    谭越把最后一口面条咽下去时,窗外的晨雾正慢慢散去。

    他看着碗底残留的面汤,映出自己模糊的倒影,像幅失焦的画。

    洗碗时,洗洁精泡沫沾到无名指的戒指上,泛起细小的白泡,他下意识地想把戒指摘下来,指尖却在碰到金属的瞬间停住——这枚戒指,齐雪曾在无数个清晨帮他戴过,指尖划过他指节的触感,比泡沫更清晰。

    阳台的洗衣机发出嗡鸣,是他昨晚把那件真丝衬衫丢进去洗了。

    烘干提示音响起时,他走过去拿出衬衫,领口的珍珠纽扣在阳光下闪着光,针脚处的线头松了两根,是齐雪亲手缝的痕迹。

    他找出针线盒,里面的红线还是去年她绣兔子玩偶时剩下的,穿针时手指抖得厉害,线在针眼里钻了三次才穿过去。

    缝到第三针时,针尖扎破了指尖,血珠滴在白色的衬衫上,像朵细小的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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