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
张瀚这般态度,属实意料之中。
与王安石不同,那毕竟是前宋的是是非非,大家隔岸观火好歹能说句公道话。
汪直就不一样了,张瀚在兵部的卷宗上,明确做过批示,言其“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
要是给汪直平反,张尚书的脸面也不好看。
而栗在庭面对这番质问,只肃然点头:“冤者,屈也,当初朝廷许汪直以不死,其受诱回国后,却遭枭示,岂非屈耶?”
这话漏洞不小,立刻被礼部尚书汪宗伊抓了去:“栗部堂不要模糊其词,分明是胡宗宪用计,许以汪直不死,如何能说得像中枢许诺过一样。”
这时,向来不议论政事的王世贞突然插话:“总督总督,总而督之,胡宗宪辖制南直隶、浙江、福建等处大小事,难道在海贼面前还代表不了朝廷?”
场面赫然是一分为二了,朱翊钧不由啧啧称奇。
汪宗伊这老学究对汪直这般遁逃国外,僭越称王之人,抱有朴素的厌恶,这反应不足为奇。
而王世贞,奔走十数年为父伸冤,可对平反之事没什么忌讳。
再者,王世贞著《倭志》,一早就锐评过此事。
当然,他没敢说朝廷不厚道,只把锅扔在了胡宗宪头上,恨其没给中枢说明情况——“宗宪具状闻上,然不敢悉其故。”
并且隐晦表示,汪直冤死,使得“天下骚动,东南髓膏竭矣”。
历史太近就是这样,不好评论,大家各有各的账目,各有各的立场,自然也说不上什么公道话。
朱翊钧余光瞥见张瀚面含隐怒,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见状,他连忙履行控场职责,轻咳一声:“国家大事,冤不冤的,不宜在此处讨论,栗卿不妨直言,汪直案与海运有何关系?”
政事嘛,上价值的事往后稍稍,陈说利弊才是题中应有之义。
张瀚的话被憋了回去,王世贞也默默住嘴。
栗在庭顺势接过话茬:“回禀陛下,此事说来话长。”
他顿了顿,斟酌言语长话短说:“臣奉命筹建福建市舶司,如今衙门、港口、航线、外藩、海商等诸多事,概已完备。”
“沿袭祖宗成法,沿海去处,下海船只,由市舶司发放号票文引,许令出洋。”
“循正德十二年旧例,命出海商船,及番国进贡并装货泊船,榷十之二。”
明朝海禁二百年,品种和目的都大不相同,什么祖宗成法都能找到。
明初太祖年间,海禁多是出于防倭。
概是“禁民海捕鱼,以防倭也”、“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这种临时性的政策。
在倭寇消退后,成文的明令只是禁止“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
这里的违禁货物在大明律中有一个名录,只有“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绵”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