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这货又来了?(三更一万字求月票)(4 / 6)

点写完歌,早点拿钱到手,而忽略了自己这么干会被人当成怪物。

    哎!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下次的话自己还是不要这么急了。

    算了算了,下不为例啊!

    他在心中开始自我批评了。

    “陆导,你……这首歌我们要了,我们一定要了,小陈,合同呢……”

    “周导,合同不是已经给陆导了?在这位小姐手里呢。”

    “哦哦。”

    缓了几分钟后,周毅这才稳下心神,只是虽然稳住心神了整个人还是有些恍然,都不记得自己刚才合同已经给吴婷婷了。

    吴婷婷看了看陆远,然后再看了看周毅,然后她将合同递还给周毅。

    “周导,十分抱歉,这份合同我觉得不太适合我们陆总……”

    “为什么?这份合同你觉得里面有漏洞?”助手小陈看着吴婷婷。

    “没有漏洞,这是一份很正式的歌曲使用权合同,就算是专业律师也没什么漏洞可以挑的,不过陆总不是其他人,所以这份合同我认为不合适。”

    “那你觉得要怎么修改?我修改”

    “嗯,其实不用改了的,这是我事先准备好的合同,你看看吧。”吴婷婷从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份合同随后递给助手小李。

    几分钟时间过去。

    “什么!只有歌曲使用权,并且不能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并且一首歌四十万?开什么玩笑!”助手小陈接到了这份合同以后,顿时瞪大了眼睛,抬头觉得吴婷婷简直是霸王条款。

    合同里面无论哪一项都是向着陆远的,甚至选唱这首歌的歌手都要陆远同意才行。

    这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

    “普通人可以签那份合同,但是我们陆总不一样。”吴婷婷看着周毅。

    她很有自信!

    是的,她比任何人都有自信。

    她的自信来源于她的老板叫陆远。

    一个才华横溢到怪物一般的地步。

    她不相信周毅会因此而放弃合作。

    是他来邀歌。

    而不是他们求他。

    “合同我们可以签,四十万也没关系,不过,这首歌我们不会找其他歌手,嗯,陆导我希望你来唱。”

    “我?”

    “是的,你来唱怎么样?”周毅看着陆远。

    此刻他已经努力压下心中的震惊,让自己不去想这首歌的诞生过程了。

    毕竟他不能被这种惊悚的事实左右。

    “嗯,行吧。”陆远迟疑了半晌以后点点头。

    唱歌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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