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鹤影(3 / 6)

    不管开路,还是防身,这一把刀就可解决,非常锋利。

    经过特殊的加工和打磨,这么些年,还是雪亮锋锐,没有生锈的迹象。

    山野人家,柴刀是家里必备的物件。

    好比镰刀一样,家里时常备着两三把备用。

    作为进山的猎人,砍柴刀和剥皮的猎刀一样重要。

    除了在草藤稠密的地方开路,遇到突然蹿出的野兽可以防身,还可砍竹做筏,用途很多。

    没等多久,七队的人基本来齐了。

    其他队虽然不走一起,但也是热热闹闹的,在村外三个一伙,五个一团聚在一起,抽着烟,说着笑着热情高涨。

    陈凌带了狗。

    七队的其他人也都把自家狗带上了。

    这是昨天在王立献家商量过的,陈凌家的两只狗比较厉害。

    只要它们两个带头,村里的土狗就会变成另一番模样,凶猛异常。

    面对狼群也敢冲上去。

    且村里的狗,上次和狼群战斗过后。

    受伤是有不少,但确实看着凶狠了许多,汪汪一叫,精气神都变了。

    乡下出猎,也不讲究什么寻回、追踪之类的猎犬。

    自家养的土狗,像是王立献带的黄虎斑,练过腿之后,就能搜、追、叫、咬一条龙。

    反正是枪猎。

    比平时进山打到猎物要容易许多。

    狗主要是示警,以及搜寻猎物撵山用的。

    “人到齐了,就都把裤腿子缠一下吧,咱们准备出发了。”

    王立献抽完一根烟,就让大伙在腿脚上缠带子,进山后能防止毒虫钻进去。

    缠好带子,绑好腿,一伙人向北出发,要从陈凌家地那边进山。

    一个个身上背着布包,挂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也是装的药和一些常用物件。

    路过打麦场,再向北,西北角的村口就是碾子口。

    以前的碾子杠不在了,那时候村边边的田地,现在都盖成了房子。

    但狼叼岩没什么变化,就在面前这座山最高的山头,这次也要经过。

    “富贵你瞧,素素还是出来送你了。”

    走了一段路,陈大志笑着拍了拍陈凌肩膀,让他回头看。

    陈凌转身看去,就看到王素素正带着妹妹站在村口,两人在向这边张望着。

    以前陈凌去山上只是玩耍。

    这次是要到乌云山深处,很危险。

    平日里村民们活动范围只是在外围,要想获得更多的猎物,就只有深入。

    其中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