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远征北美(2 / 5)

 张献忠登基称帝之后,有个侧妃还为其产下一子。

    顾盼多年无果的张献忠不禁大喜过望,将此子定名为张天宝,寓意天赐之宝!

    自己百年之后,便将皇位传给儿子,可以延续自家的香火和大东帝国的国祚了。

    对于这个幼小的儿子,老来得子的张献忠自然是爱护有加。

    还当众警告过,若谁敢对皇子下毒手,便要其不得好活,相关人等都要为皇子陪葬!

    张献忠相信,自己起码还有二十年好活。

    待自己殡天,儿子已然二十多岁,只要不是个傻子,便能可继承大统,手下将领莫敢不从。

    对于如何约束功高震主的手下将领,张献忠也有办法。

    先要对自己发誓,今生今世不能反叛,否则其他忠良便可群起而攻之。

    其次便是建立起一支只受自己控制的卫队,兵力在万人规模,全部为精骑。

    最后扩建位于温哥华的都城,即使他地失陷,只要坚守都城,便可得到来自本土的支援了。

    自己登基称帝,又何颜面祈求大明皇帝的保护呢?

    信里该如何自称?又如何称呼大明皇帝呢?

    张献忠早就想好了,于是“大皇”与“小皇”便诞生了……

    鉴于石某人自称儿皇帝,张献忠便自称为“小皇帝”!

    称呼大明皇帝朱慈烺为“大皇帝”简称“大皇”!

    至于崇祯……

    不给他写信就不用为称呼发愁了!

    名称上有意与朱慈烺平起平坐,但双方实力对比过于悬殊。

    对此张献忠也是心知肚明,故而在字里行间,对昊菁大皇帝表现出无比的恭敬。

    每封送往大明的亲笔信,基本上都是阿谀奉承拍马屁,外加所要物资给养。

    当然,空口无凭,张献忠也知道“大皇帝”不是晋惠帝那个傻子。

    送自己和部下来到北美,就是为了对付西班牙人的。

    于是每年至少上贡一万张上好的野牛皮,外加美洲虎、野狼、棕熊的皮毛。

    献俘多少视具体情况而定,总之必须得保证昊菁大皇帝同时拥有里子和面子。

    把这位大皇帝哄好哄高兴了,自己才能得到更多的回馈……

    小皇帝?

    詹姆斯?

    这方面的天赋还真有詹姆斯的些许风范啊!

    某新皇在回信里,一如既往地支持小皇帝张献忠在北美瞎折腾。

    而且动静越大越好,最好把整个加州都给打下来才好。

    某新皇还特别叮嘱这位小皇帝,加州气候宜人,特别适合举办趴体活动……

    至于啥叫“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