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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家如果需要好地位好名声,为什么兰道夫不娶个伯爵的女儿?”作家当然不错,可看要跟谁比。
勃朗特写一本书要多久?
还不及贝翠丝两个月的零花。
“为什么?”罗兰瞥了眼默不作声喝茶的男人,耸耸肩:“显而易见,因为他不喜欢。”
“对泰勒这个姓氏来说,喜欢与否无足轻重。”
“我想现在的泰勒只有兰道夫了,”罗兰弯着腰向特丽莎靠了靠,压低音量:“他告诉我,原本他对一个叫波特的合作伙伴十分有‘好感’——别把眼睛瞪那么大,我虽然是个瞎子…是的,特丽莎,是个男人。兰道夫偷偷告诉我,若不是勃朗特的魅力,他早就要爱上男人了…”
“如果我在男人里挑选爱人,最先该倒霉的是你。”随声音而来的那块饼干终于准确无误地砸在了罗兰的后脑勺上。
兰道夫给自己打了满分。
“行行好,两位,每次你们打完仗,我就要安排女仆收拾沙发里的饼干渣——足够养活半个东区的流浪汉。”
老女仆一手一个,把两只活在成年人躯壳里的猴子拎到客厅酒柜旁,让他们乖乖在矮凳上坐好,拧开一瓶玻璃塞的威士忌。
给兰道夫使眼色。
‘安生点。’
兰道夫笑得像团被挤扁的面包。
气咻咻的老女仆转过身,嘴角也默默挑了起来。
罗兰来了。
这两个礼拜的阴云仿佛一瞬间散了不少。
“大小姐们,我看你们没有必要偷瞧着他们笑:一个是成天见面的主人,另一个是比你们还要漂亮的先生——虽然对于男人来说,一个女人远远不够…至少你们还没喝醉,对吗?”
她像轰小姐的老母鸡一样轰这些脚跟长在羊毛毯里的女仆们。
自打罗兰的谣言传开(相信我,用不了半个小时),这些姑娘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罗兰客服腰带下的挂穗。
也不全因为某些下流无耻的想法。
毕竟。
但凡在街上闲逛的女士先生们讨论马车的形状、结构、颜色、花纹与速度时,见到一辆钢筋铁骨的火车,他们都会惊讶的。
‘恩者在上!这东西能在街上跑?’
‘唉,女人就是见识少,我们只要把街拓宽,那很难吗?’
‘对您来说,用不着费这样的力气。’
总而言之。
姑娘们更羡慕贝翠丝小姐了。
“如果这些画里但凡一副有我本人参与,我都不会对你那么生气。”勃朗特和几名女仆将贝翠丝的画从二楼搬了下来——不必说,画里几乎全是罗兰:
罗兰饮酒时的侧脸,夹着雪茄沉思的表情(实际在发呆),抱着贝翠丝,正面朝她大笑的模样:似乎在贝翠丝的画笔下,泰勒宅里的人物,唯有罗兰是‘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