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雇佣伙计(3 / 4)

上笑脸:

    “呵呵,让夏娘子见笑了。”

    很快,门外再次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一个扎着双丫髻的少女探进头。

    冯三喜扬声催道:

    “进来说话!”

    少女这才挪步进屋。

    冯三喜介绍道:

    “杨春桃,今年十七,家里有6口人,父亲是高淳县的甲长,身家绝对清白。”

    为了完善基层管理,应天府内实行里甲制。

    每110户为一里,设里长;

    每10户为一甲,设甲长。

    虽然里长和甲长不是官职,甚至不是吏员,只是役职。

    但是,这两种职位民间还是有一定地位的。

    毕竟,他们需要负责兼具行政、赋役、治安等多重功能。

    夏沐打量杨春桃两眼,眼前少女的衣着比王春花好一些,不过也仅仅只是没有明显补丁而已。

    “可曾在食肆做过?”

    杨春桃点点头:

    “我曾经帮赵家二娘,卖过两个月的馄饨。”

    夏沐又问:

    “那可会算数?”

    杨春桃再次点头:

    “爹爹教过,不过只会一些简单的。”

    有工作经验,还会算数,更重要的是父亲还是甲长,简直就是完美人选!

    夏沐也没有继续挑挑拣拣,她朝冯三喜点头:

    “不用挑了,就这位春桃姑娘吧。”

    冯三喜闻言抚掌一笑,从抽屉里取出两张泛黄的契纸。

    他取过狼毫蘸墨,笔尖在砚台边缘刮了刮,这才落笔书写。

    夏沐凑眼去看,见那契纸上早印着固定格式,姓名、年庚、雇佣事项等空格处,冯三喜正以蝇头小楷填录。

    “杨春桃,年十七,应天府高淳县人氏,雇与夏家食肆为伙计,月钱五百文,工期5年……”

    冯三喜念一句写一句,笔尖在宣纸上走得沉稳。

    待契书落定,冯三喜取来朱红印泥,让春桃在落款处按了指印。

    等春桃在两份契书都按了手印,冯三喜这才把契书转了过来。

    “夏家娘子,到你了。”

    夏沐伸出手指,也在契书的末尾按了手印。

    盖完手印,夏沐将一颗一两的碎银递了过去。

    冯三喜接过银子,随后将其中一封契书递给夏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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