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3章 勇斗狼群(2 / 3)

    狼群就这么跑了。

    赵全军也没有再在屋顶上停留。

    其实兴安岭里的野狼也怕人,它们要不是饿极了,绝对不会冒冒失失的来攻击赵全军。

    赵全军捡的那头傻狍子也算是罪魁祸首,狼群估计就是循着它的气味过来的。

    咚咚!

    赵全军敲了两下木门:“小曼,没事儿了,狼群都跑了,我在外面收拾收拾再进屋做早饭。”

    “嗯嗯。”陆小曼闷哼两声,慢慢放松下来,不像之前那么害怕了。

    赵全军之所以还要留在外面,就是因为要解决那些受伤的野狼,他拿着倚在门边的柴刀走到那些丧失行动力的野狼旁边。

    伸手一刀!

    鲜血喷洒到雪地里,腥臭味令人作呕。

    很快,赵全军身边就多了五匹狼。

    之前他伤到的野狼数量虽然比较多,但有些没有丧失行动能力,就都跑了。

    赵全军回到屋里,又取了一把剥皮用的小刀,迅速把这五匹公狼的皮毛和尸体分开。

    狼肉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供销社收购站根本不收这玩意儿,就算卖给别人,可能也只能卖两三毛一斤这样子,而且还要去除掉内脏和骨头和脑袋。

    赵全军寻思着他自己不可能吃这些狼肉,还不如拿来送人。

    而狼皮他都要保留下来。

    完整狼皮在国外的价格非常高,卖给收购站,可能供销社会给个几十块钱,但要是拿到大熊国去卖,怎么也能卖两三百卢布。

    这中间的差价有几十倍。

    赵全军肯定不会犯傻为了点钱,把狼皮就这么卖掉了。

    当然要是遇到龙国的一些收藏爱好者愿意出高价买这些皮毛,赵全军说不定也会出手。

    暴风雪扔在继续,被赵全军埋在雪坑里的狼肉很快就被大雪覆盖了,而且那些被狼血染红的积雪也重新变成了白色。

    赵全军把木屋周围的积雪都清理掉,擦拭掉自己身上的狼血,才回到家里去做饭。

    陆小曼正往灶台里添柴。

    那头傻狍子还在乱叫。

    “我早先听林场里的人说狍子能换不少钱呢,阿军,等雪停了你就把这狍子牵到县里去卖掉吧。”

    陆小曼有些可爱,她看赵全军没有直接杀掉这头狍子,还以为赵全军要把这傻狍子养在身边。

    赵全军都没办法诉说自己心里的那些感受。

    真的是有对比,才能发现陆小曼身上到处都是优点。

    这个年代的女性真是伟大,她们是真是像伟人说的那样,能够顶起龙国的半边天。

    “放心,我就是打算卖呢,想着活的能卖个好价钱,而且咱们今天能多喂给它一些食物和水,说不定它还能再长个两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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