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不还钱就法院见!(2 / 2)

可以不还这笔钱。”

“等到一年之后,合同到期,你们还是还不上这笔钱,银行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那些原油作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你们也不能把原油都给卖了。”

半泽直树是这些公证人的头头,他对霓虹现下的法律研究得非常深刻,尤其是合同法这一方面。

赵全军之前让霍冬签字的那个字据,其实在霓虹的法律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借款合同如果有什么补充条款,那也要加在合同里面去。

单独立个字据,闹到法院去,法院也不会认这个东西。

“半泽直树先生,你是说那份字据没有法律效应?”

岩崎芳子焦急地等了半天,她怕赵全军能拿出钱,又怕赵全军没钱还要耍无赖。

但两者一对比,岩崎芳子更怕赵全军耍无赖。

“要是霍先生分别跟你们这些银行签署了补充条款,那就有法律效应了,这字据只有一份,他也没承诺说必须要偿还给谁本金啊?”

站在半泽直树的角度,他都不敢相信为什么这些银行会觉得字据有用。

公证人这么一说。

岩崎芳子真就以为赵全军是打算不还钱了。

可那些银行人却没有着急。

“说了半天,你们到底有没有钱,没钱的话,明天法院见!”

“马上都要到十二点了,不要耽误大家吃饭的时间好不好!”

岩崎芳子不懂霓虹国的法律,银行能不懂?

银行又不是没有法务部门。

他们之所以觉得那份字据有用,不还是因为有时候打官司根本不看法律么。

有了这份字据,真到了法院打官司,法庭也会支持银行的诉求。

霓虹的法院不帮这些银行,难道会去帮赵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