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江大帅的实力(2 / 9)

p;   江瀚自问,他或许做不到李自成那般大度地化解如此深仇,但基本的“不因战场旧怨而绝人归路”的胸怀,还是必须要有的。

    这是建立政权吸引人才的基础。

    江瀚对于招降纳叛一事,只有一个大原则。

    那就是屠杀百姓者,绝不宽宥!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至于劫掠,说实话,劫掠在古代军队中几乎是常态。

    整个封建王朝历史上,能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队伍,也就岳家军和戚家军而已。

    岳家军的军纪,是靠岳飞个人的道德感召力,和极其严苛的条例才做到的。

    而最重要的,则是相对稳定和优先的后勤保障。

    这是理想主义、个人魅力和相对充足物质基础的罕见结合。

    而对于戚家军来说,其严明的军纪,同样也是建立在严格的约束和相对优厚的军饷上的。

    但这帮明末的西北边军呢?

    朝廷财政崩溃,边军欠饷辄数年、数十年。

    再加上文官武将层层克扣,士卒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让他们饿着肚子去打仗,还要做到秋毫无犯?

    这要求未免也太高了点。

    在江瀚看来,这个问题的根源应该归咎于大明朝廷的系统性崩溃,而非个人不可饶恕的罪恶。

    因此,对于一般的劫掠行为,江瀚在招降时会予以一定程度的理解。

    除了系统性、大规模、有组织的屠杀,这是江瀚绝不能接受的。

    尤其是动辄屠村灭乡,以杀良冒功或纯粹泄愤为乐。

    像曹文诏、曹变蛟叔侄,打仗确实勇猛,曹文诏还被誉为“明季良将第一”。

    但他们在镇压农民军过程中,屡有屠戮百姓、杀良冒功的恶名。

    这种双手沾满无辜百姓鲜血、以残暴为能事的明军将领,即使能力再强,江瀚也绝不会招降。

    这是原则问题,关乎新政权的道义根基和民心向背。

    对照着自己的用人政策,江瀚重新审视着马科。

    作战能力有,是块打仗的料,熟悉官军战法,尤其擅长骑兵突袭。

    虽然在历史上马科多次投降,但并未发现他有大规模、系统性屠杀平民的记载。

    他在西北剿寇,作战凶狠,杀贼无数,但这属于“各为其主”的范畴。

    马科的投降,更多是一种的自保式的选择。

    这与李成栋嘉定三屠,尚可喜屠广州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思来想去,江瀚对此人下了最后定论。

    马科不是完人,甚至在一般人看来可以说品行有亏,但其并无屠杀百姓的劣迹,可以招降。

    更重要的是,招降一个洪承畴手下的的游击将军,对瓦解官军北路士气、获取关键情报、乃至未来分化西北官军集团,都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现实价值。

    “来人,传我将令!”

    江瀚挥手招来传令兵,

    “让方黑子押送马科及其亲信部将至剑州,交由董二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