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九民事新立神谕规仪七(2 / 2)

不按常理出牌,爱走“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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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甘肃追剿马贼,他敢带着三百轻骑绕路三天,从没人走的戈壁滩绕到贼寇后头,趁着黎明风沙大,举着稻草人当疑兵,愣是把两千多马贼吓得弃寨而逃。

可别以为他只会偷袭,营寨防守的本事更是顶尖:

他扎营必选依山傍水的地势,栅栏外要挖三道陷马坑,坑底埋的尖木都得泡过桐油防腐;

夜里巡营的士兵要带两盏灯笼,一盏提在手里,一盏挂在营墙的望楼上,只要灯笼灭了,不管是敌是友,弓弩手先射一轮再说。

当年潼关保卫战,流寇十万人围着他的五千守军打了半个月,最后连他营墙上的砖缝都没抠下来一块,反被他拖到援军赶来,里外夹击打了个大败仗——

那阵子,“陈营盘”

三个字,在军里比铁甲还让人安心。

这些年朝堂上不是没人念着陈奇瑜的好。

兵部老尚书当年是他同僚,不止一次在朝会上提过“豫鲁防务非奇瑜不可”

连几位年轻的御史,也敢在奏折里暗指“前事有冤”

可所有人都绕不开一个死结——

当年“放走流寇”

的根子,明明是崇祯皇帝催战太急,逼着陈奇瑜不得不接受诈降。

要重新启用他,不就等于当众打皇帝的脸,承认崇祯当年判断错了?

历朝历代的皇帝,哪有把“朕错了”

挂在嘴边的道理?

连崇祯的起居注里,都把那桩事写成了“陈帅疏防”

,这道坎迈不过去,陈奇瑜的名字,就只能在吏部的档案里积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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