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案件定性的依据(2 / 2)

么干等着,总要做点什么事情才好,看看法律资料,寻找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是很不错的,至少比什么都不干要强多了。

陈阳翻出来自己许久不戴的眼睛,其实陈阳的视力还是很好的,只是上学的时候,陈阳用眼比较多,有时候看书时间长了以后,陈阳自己的眼睛有些累,大概是属于假性近视的性质,所以,有时候陈阳会戴着眼镜辅助一下,自从上班后,陈阳几乎很少看书,自然用眼就比较少了,眼镜当然是一次也没有戴过,这会陈阳需要看书,而且之前陈阳在网上帖求助,盯着电脑屏幕的时间可不短了,这会陈阳的眼睛也有些累了,才选择戴上眼镜看看书,起码可以让陈阳的眼睛好受一点。

翻了好一会法律文书,陈阳看了看相关的案例,不少的案子,虽然是和陈阳眼前的这个案子有些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一样。

毕竟网络犯罪,是近些年才开始兴起的一种犯罪模式,能够借鉴的案例其实并不是太多,倒是实用案例上,关于电信诈骗的案件不少,但是类似网络犯罪的案子,真的不是太多,大多数还都是十多年前,关于网络购物被骗的案件,但那些案子事实很容易弄清楚,而且大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就算是套用法律条文的依据,很显然全都是虚构事实为依据,以诈骗钱财为目的的犯罪,到了陈阳手上的这个案子,目前来说,虽然目的依然是诈骗钱财,但是关于案件的另一个要素,虚构事实的情况,陈阳现在还需要更铁证如山的证据才能够给案件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