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去把人放了(2 / 3)

sp; “这个嘛……”于大章想了想,随即摇了摇头:

    “算了,工作量太大。”

    没有目标车辆的信息,也不知道车辆具体的离开时间,如果通过监控一辆一辆的去排查,那可就太耗费精力了。

    而且也很难准确地找到那辆车。

    毕竟监控没有透视功能,不可能拍到哪辆车里有遗体。

    这种笨方法只有在最后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你刚刚说面包车驶离了清普区?”于大章问道。

    那名组员立刻点头应道:

    “没错,那条乡村道路就是出清普区的必经之路。”

    于大章很快又想到了一个细节,他斟酌着问道:

    “车辆驶离的方向通向哪里?”

    “宏口区。”组员答得很痛快,显然是之前就确认过。

    必经之路、宏口区……于大章在心中默念着。

    既然是必经之路,他们从乡村道路出来,下一站一定是宏口区。

    有没有往回开的可能?

    有,但可能性不大。

    如果目的地在本区内,没必要大老远的出市区去换车,随便找个乡镇就可以。

    凭对方的聪明劲儿,不会做这种脱裤子放屁的蠢事。

    而且就算车辆去了宏口区,警方也没办法继续追查。

    查来查去,又回宏口区了……于大章忽然觉得挺可笑的。

    本来自己是清普分局借调过来的。

    现在可倒好,又查回去了,搞不好最后还得宏口分局接手。

    接下来又有组员发言,不过都是围绕着已有线索来分析的,并没有什么新发现。

    探讨一直持续了二十分钟,于大章见大家也没什么头绪,便提议散会。

    一组人去医院查医生,另一组去乡村路段找面包车。

    其余人跟在于大章身边待命。

    “报案人放了吗?”

    于大章忽然想起来,之前将报案的值班员也抓起来了。

    “还没。”其中一名组员回答道。

    “现在就去把人放出来。”于大章命令道:

    “都已经确定是有人搞鬼了,还扣着他干嘛。”

    既然排除嫌疑了,就应该立即放人才对,继续扣留可就成冤枉好人了。

    在九十年代,有一段特殊时期,报案人是用来备用的。

    后来有很多翻案了,也有很多就那么滴了。

    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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