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三滴血(4 / 6)

    做她的经纪人,眼见这片约和广告越来越多,片酬和合同价也越来越高。

    可就在这档口,你和我说……

    “对不起,我们不续约了。”

    “我要去投奔别的经纪公司。”

    你觉得这经纪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一颗摇钱树丢了!

    断人财路,杀人父母!

    我们合作了好些年,有感情……那不顶用。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人还在,钱没了。

    之前从舒唱那里已经赚了很多钱?

    那我以后怎么赚不着了呢?

    人都是这样的,已获得的,都觉得理所应当。

    一旦失去,便会心怀怨恨。

    可是,直到这里,问题其实还不大。

    艺人与经纪人,经纪公司分分合合很常见,不稀奇。

    产生矛盾闹掰的也很多,见怪不怪。

    但舒唱这边,存在两个问题。

    其一,就像她说的,她故意拖着不与《宝莲灯》签约,就是想让张远挣到这笔钱。

    给张远打工分成,她乐意。

    但在那前经纪人眼中,可就很不是滋味了。

    明明是我在时联系的活,最后钱却给别人挣了。

    其二,人家也得打听,你不与我合作,这是打算跟谁混啊?

    舒唱若是与桦宜,海润,荣信达之类的著名公司签约,那前经纪人,大概也是不敢瞎闹的。

    怕被报复。

    可一打听,什么玩意?

    一个年轻艺人开的经纪公司?

    连人都没几个?

    就算张远挺红,但在外人眼中,他本身没有和大公司签约,那就也属于没有背景的那一类。

    如此一结合,经纪人便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淦!

    不让我赚钱?

    呸,老子死活也得捞一票再溜!

    那《三滴血》的投资本就不高,这位经纪人开出了高达三百万的片酬。

    剧组一开始自然是不同意的。

    但经纪人表示,支付方式可以商量。

    开拍前先付五成,等播出后再付五成。

    片方也动了心思。

    若是播出效果好,我就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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