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 他时若遂凌云志(2 / 7)

nbsp;   因为她发现这种衣服都是一次性的,基本当场报废,都是稀碎的那种。

    还不如买便宜的,不心痛。

    也能给张远省点力气,好撕一些。

    又去浴室放下了沐浴盐,同时愣了愣。

    今天有点奇怪啊。

    平时可喜欢浴室PLAY了,一沾边就乐。

    今天怎么那么冷淡。

    便回头去到书房处。

    刚进门,她便觉得气氛不对!

    之前是透过玻璃瞧的,没看仔细。

    如今走进屋,发现地方到处都是揉成团的宣纸。

    还有不少整张的写完的字,随意的散落在地上。

    她轻皱起眉头。

    张远不是那种邋遢男人。

    平日里用完的东西都会归位,挺有条理。

    也从不乱丢衣服和臭袜子。

    这对男生来说是非常加分的大优点。

    可如今他平时非常在意,让阿姨打扫都会格外小心的书房。

    因为那架百万级的钢琴就在这屋呢。

    今天却乱成了这般。

    又想到平日里见到她总是面带笑容的阿姨,今天也沉默不语。

    因为张远对待手下人很好,从没架子也不呼来喝去,几位阿姨和常来修剪花草的大叔和他关系都不错,向来有说有笑的。

    好姐姐蹲下后,拾起一张皱巴巴的宣纸。

    “杀尽江南百万兵,腰间宝剑血犹腥!”

    她瞧了眼上边的诗句。

    “老朱的诗?”

    这是明太祖的诗词。

    朱重八不以诗词见长,所以很少有人拿他的词句练字。

    这诗取自他的《不惹庵示僧》,是在鄱阳湖水战大胜,也就《火烧赤壁》原型的那场大战后,老朱写下的词句。

    论诗意,他不行。

    但论杀意,老朱是在行的。

    这诗本就杀气极重。

    可好姐姐看了眼用于书写的正楷。

    张远字好,她是知道的。

    只不过家中备了文房四宝,除非来了同道中人,否则他很少用。

    而且他也不挂自己写的字,说那样太自恋。

    可平日里他的字,程好还是瞧见过的。

    正楷正楷,突出一个天圆地方,正和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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