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说道了。
两岸影业的问题,张远早就看透。
优点是人多力量大,资源也多。
但缺点也是人多!
人多就心不齐。
各有各的想法。
要统一意见,就必须选出个头来。
站在张远的角度,这个头必须是他,也只能是他。
问题就是该如何向着这个结果迈进。
不能只是名义上的大股东,还成为事实上的领头羊。
方法也有,最简单的,便是能带着大家一起赚钱。
他能拿下《叶问》,便是因为大部份人都见到了好处。
可《速度与激情》的情况有所不同。
数额太大!
且对他们来说,不确定性太强。
所以,张远刚才说的,将合同放到公司名下,只是说说。
他知道成不了。
“此事重大,涉及的金额太高。”
“我看要慎重。”杨受晨很快开口。
“是……”
多人回应。
“我清楚大家的想法。”张远则不疾不徐。
“首先我要和上次一样,强调一件事。”
“那就是我至今为止的投资,没有亏本的。”
“我看好这个项目,认为他能带来长期回报,也希望和大家一起分享这份回报。”
“可是2000万美金,不是小数目。”
“就算是我们一起,也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凑出来。”
“况且还会影响手里其他项目资金。”
老板们开启了哭穷模式。
2000万美金,若是让他们中的某一个人拿,的确有压力。
但分摊的话,其实还好。
但掏钱难,尤其是掏钱投资风险未知的项目。
那么,张远就要把这项目,变成对他们来说,风险可控的。
“如果大家不同意,我也不强求。”
“不如换个方式处理这个项目。”
“版权,IP开发等,不放到公司名下。”
“只把发行权签到公司,如何。”
“那可以!”滑头的黄白鸣立即答道。
有好莱坞的发行权就是纯赚,他当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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