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诧异,「我为什麽要有意见?」
她抿嘴,笑了笑,目光不离林见鹿的眼睛,但话出口之前,却还是犹豫了几犹豫,「你跟其他人真是好不一样!正常来讲,像你这样子的成就,无论是做歌手,还是做制作人,是很少会允许有人来插手你的作品的。」
「哦……」
懂了!
到现在为止,陈舒华这张EP,基本上算是林见鹿彻底一手包办的了。
全部的词曲创作,编曲,外加制作人。
张爱嘉代表林见鹿跟滚石谈下来的版税分成,这张EP林见鹿个人要直接拿15%的,跟陈舒华这个歌手拿一样——制作团队的顶格分成。
而仅仅只是半年之前,签《冷酷到底》的制作人合同的时候,同样是词丶曲丶编曲丶制作一人包办,林见鹿只拿到了5%。
那现在要是再补个六首到八首的其他作品进去,几乎所有人都默认,会是其他的词曲作者和制作人,从林见鹿这里占了大便宜!
跟着人家林见鹿打造的作品一起大卖丶分钱了嘛!
当然,视乎其他作品的创作人丶制作人丶作品成色的不同,整张专辑的分成比例还有的谈,除非是老李丶老罗出手,否则的话,其他的人,哪怕是滚石内部的大牌制作人诸如陈晟丶小虫,也不会认为他们的一首歌应该跟林见鹿的一首歌拿一样的价钱!然而,身为一个艺术家,还是林见鹿这样的超新星艺术家,他会不会很在意他打造的作品的完整性?会不会很厌恶滚石这种纯商业的做法?
所以……怪不得老段这个老板来了好几天,愣是从头到尾只字不提,一帮人出去玩了,故意留下一个陈舒华,也要小心翼翼地跟自己商量,「那也不对呀!你商量就商量嘛,就几句话,也不至于非得耽误你去承德玩吧?」
她脸色本就红意未褪,顿时又添新媚,「你管我!」
「嗨……」
滋溜滋溜咂两口茶,他乾脆到旁边的躺椅上躺下,「赚钱嘛!我无所谓你们决定怎麽做的,分成要调整,你让老段找张爱嘉再去谈一下就好了。」
陈舒华好久都没说话。
一直到林见鹿讶异地抬头,看向她,她眸光潋滟,「给我再写首歌吧,可以合唱的那种,我想跟你合唱一首。」
哎呦喂……
真不错,到底是年龄大几岁,稳重,她居然憋到了现在才提。
不过到底还是提了。
迄今为止,她是第四个提出来想跟自己合唱的。
第一个是梁泳琪,第二个是老王,第三个是苏惠伦。
林见鹿一个都还没答应过呢!
反正嘴上哈哈哈哈的,说以后有机会一定,但根本不动弹。
他要真想合唱,脑子里合适的作品一大摞,哪至于犹豫。
倒不是他不喜欢,甚至排斥男女合唱这种合作风格,他主要是懒——给陈舒华做这张EP,已经真的是他的格外「宠爱」了。
挣钱嘛,怎麽不是挣?
歌曲作品多的是,但时间和精力却是有限的,有那个时间,自己再录一张专辑卖不好吗?又不缺钱了,自己往家里一猫,歪在躺椅上吐茶叶沫子不舒服吗?
但事情卡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