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旗亭赌诗:盛唐雪夜的诗酒风流(1 / 4)

    开元二十七年冬,洛阳城的第一场雪,是在冬至前一日落下来的。清晨天还未亮,西市的鼓声刚过三遍,雪粒子就“簌簌”地砸在青石板上,先时还细如碎盐,到了辰时,就变成了鹅毛大雪,把定鼎门的城楼、天街的槐树,都裹上了一层蓬松的白。

    临近午时,雪势稍缓,北市旁的“醉仙旗亭”却热闹起来。这旗亭是洛阳城里有名的去处,不仅因老板张老三酿的新丰酒醇厚,更因楼上楼下总聚着文人墨客,歌女们又最擅唱当朝名士的诗——往来的商客、赴任的官员、戍边归来的老兵,都爱来这儿寻个靠窗的座儿,就着炭炉的暖意,听一曲诗唱,喝一壶热酒,暂忘旅途的劳顿。

    这天,旗亭二楼临街的方桌旁,三个穿着青色襕衫的文人正围炉而坐。炭炉里的银丝炭烧得通红,炉上煨着的酒壶冒着细白的热气,碟子里盛着酱得油亮的羊肉、切得匀薄的腌萝卜,还有刚出炉的胡饼,外皮酥脆,咬一口能掉渣。

    “子涣,你这趟河西走了半载,当真如信里说的,连敦煌的胡姬都唱你的诗?”说话的是高适,他刚从蓟北漫游归来,风尘仆仆的,襕衫的袖口还沾着点塞北的黄沙,腰间挂着个旧箭囊——那是他在蓟门军帐里,一个老兵送他的,说是跟着老兵守了五年玉门关。他说话声音洪亮,像塞北的风,一开口就把邻桌食客的目光引了过来。

    对面的王之涣闻言,放下手里的胡饼,指尖轻轻拂过桌面——那桌面上刻着几行模糊的诗,是前几日客人题的,字迹潦草,却也带着几分酒意的洒脱。他刚从河西走廊回来,鬓角沾了点雪沫,还没来得及拭去,眼神却清亮得很,像河西的晴天:“可不是?前个月在敦煌的‘胡风酒肆’,一个穿绿袍的胡姬,抱着琵琶唱‘黄河远上白云间’,调子改得有了胡笳的味儿,尾音拖得老长,倒比中原的唱法更显苍凉。”

    坐在中间的王昌龄“嗤”地笑了一声,他刚把一支新磨的狼毫笔搁在砚台上,纸上还留着几行刚写的诗稿——是他昨夜在客舍里写的《采莲曲》,墨迹还未全干。他性子偏细腻,说话也温和,却带着点文人的较真:“胡姬唱得再好,也不如咱们洛阳旗亭的歌女——这儿的姑娘,不仅唱得准,还能把诗里的意思唱透。比如前几日我听红桃姑娘唱‘洛阳亲友如相问’,那一句‘一片冰心在玉壶’,唱得眼里都带了光,比我自己写的时候还动情。”

    高适一听,来了兴致,伸手拍了拍桌子,震得酒壶都晃了晃:“既然如此,咱们今日就赌一赌!待会儿歌女们上来唱诗,谁的诗被唱得最多,谁就赢这壶新丰酒——输的人,得把这碟酱羊肉全吃了,不许剩!”

    王昌龄笑着点头,转头看向王之涣:“子涣,你敢不敢赌?”

    王之涣端起酒盏,慢悠悠地抿了一口,酒液温热,顺着喉咙滑下去,暖得胃里都舒服。他目光越过窗棂,落在楼下的雪地上——几个孩童正提着灯笼在雪地里追跑,灯笼上写着“福”字,被风吹得晃晃悠悠。他又抬眼望向楼梯口,刚好看见一个穿绿绮罗的歌女提着琵琶上来,鬓边插着支银钗,钗头的珍珠随着脚步轻轻晃,裙摆扫过楼梯的木阶,留下一点雪渍。

    “赌自然是敢的。”王之涣放下酒盏,指了指刚上楼的红衣歌女——那姑娘约莫十六七岁,梳着双环髻,发髻上缠了圈红绸,手里抱着一把紫檀木琵琶,琵琶弦上还系着个小小的同心结。她刚走到二楼的回廊,就有几个食客笑着打招呼,她也不怯生,颔首笑了笑,眉眼弯弯的,像初春的柳芽。“不过我要选最拔尖的那位——就是穿红衣的姑娘,你们瞧她眼神亮,定是个懂诗的,她若不唱我的诗,我这辈子都不跟你们比诗了,这壶酒,我先替你们满上。”

    高适和王昌龄都笑了,只当他是酒后夸口。高适拿起酒壶,给两人的杯子都斟满,酒液溅起细小的泡沫:“好!若她真唱你的诗,我不仅吃了这碟羊肉,还陪你喝三大杯!”

    话音刚落,楼下就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