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见两人都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他也只能沉默着,跟着他们一起用完餐,便退了出去。
回家后,苏盛去找苏锦,把宴会上发生的事情详细地告诉了大小姐。
“夫人,极乐县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妙。如今大小姐已经回到极乐,这段时间,酒香阁的生意并不是很好,依我看,我们应该将这飘香阁关掉,也不要再回到极乐了。”
“这两个月,你们一定要走。蝗灾一来,农作物就会被摧毁,很多农民家里都没有什么存款,我们极乐的难民也不知道有多少。一个处理不好,就会引起轩然大波。”
而在苏盛的面前,则是一位穿着华丽长裙,容貌绝美的女人。
这不是别人,正是苏家家主苏锦。
她听到苏盛的话,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皱着眉头问道:“难道是因为他,这些人才会舍弃这一年的收获?”
“真是让人费解。”
“剿灭土匪,骗钱,还坑了那些地主,害死了县太爷。这个齐风,为何与我记忆中的县令,完全不同?”
苏锦本是极乐县的人,虽然很少住在极乐,但偶尔还是会回家一次。
他在这儿做知县也有十几年了,总不会连个人影都没有吧?
她将腰间的一块四四方方的玉坠,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把玩。
这是她的习惯。
思考问题,回想过去,都是下意识的。
对这人,她没有什么好感。
印象中,她只见过三次。
一次,他去了自己的芬芳阁,喝了一杯酒。
醇香楼向来不赊欠,可是有一回,齐枫吃饭没付钱,非要记帐,老板不答应,他便让衙役将老板揍了一顿。
第二次,她去了香榭园。
这是一家青楼,坐落在一座靠近醇香楼的地方。
苏锦要从家里去芳香阁,必定要路过。
那一日,他喝醉了酒,走出了芬芳楼,看到苏锦,大吃一惊,以为她是青楼的小姐,非要拉着她走。
那时候是晚上,四下无人,加上喝多了,又没站稳,苏锦趁机踢了他一下,这才逃了出来。
之后,他也没有为难苏锦,只是让人去砸了香脂楼,想来他也不记得苏锦长什么样子了。
第三个案子,则是在府衙里。
县令,这可不是一个小官职,相当于一国之君,掌握着很多权力。
苏锦想要在这一年内,向县令提出扩张的要求,所以他需要得到县令的允许。
原本她还怕齐枫看到她之后,会不会想到那一夜自己踢了他一脚,可是到了县衙,却只看到了他的背影。
那时的参议已是甲午年,是在《辛丑条约》上签字的,答应苏锦的同时,也向苏锦要钱。
按着朝例,此乃贪贿之罪,苏锦为人正直,自不肯收受贿赂之事,当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