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默认 第1127章 凶残的致命爱人1(2 / 3)

逆自己。

    五岁那年,因为训练不达标,原主被父亲逼着亲手杀了那条陪伴自己五年的狗;

    随后又因为没藏好怨怼仇恨的眼神,被逼着亲手杀了母亲。

    当然。

    原主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六岁那年,原主往她父亲喝的酒里下毒药;

    七岁往父亲床底下安炸药。

    毫无意外的,她被原主父亲提起来,当了兄弟姐妹们练手的靶子,迎接的各种暗杀、刺杀、阴谋诡计数不胜数。

    原主同样毫不留情。

    七岁干掉了第一个冲她下手的哥哥,至此,开启了一条血腥之路。

    十六岁弄死所有兄弟姐妹;

    同年弄死父亲,继承遗产;

    十七岁,弄死了一群跟她唱反调的、不支持她上位的手下;

    十八岁,弄死旁边蠢蠢欲动,看她年轻试图抢占她地盘的隔壁“邻居”;

    二十三岁,成为整个第八区的实际统治者。

    可以说。

    原主前二十三年的人生里,只有一个字——

    杀!

    在放逐之地,比得就是谁更不要命,谁更豁得出去,谁更凶残暴力、野蛮无情。

    原主赢了。

    “所以她要弥补谁啊?”

    舒姣看完顿了两秒。

    好家伙。

    这兄弟姐妹、父母亲族,原主可是杀了个遍,就差达成自己灭族第一人。

    要是弥补这些人的话,那舒姣也只能多给他们烧点纸钱了。

    “陆昼。”

    003说道。

    陆昼?

    舒姣在原主那血红一片的剧情里扒拉半天,才把人扒拉出来,“那个运气不错,被原主救了一命的赏金猎人?”

    提起陆昼,那事情就得从原主十八岁那年说起。

    那年,原主带着人,把隔壁一直觊觎自己地盘儿的“邻居”给灭了口。

    回家路上,顺手救了重伤濒死晕倒在路边的陆昼。

    那年的陆昼,也才十九岁。

    干净、漂亮、会装。

    原主给他报仇,给他钱,给他最好的武器,把人留在身边养着。

    二十岁的陆昼,学会自荐枕席。

    说实话,二人处得还不错,至少都没找别人厮混。

    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