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阮晨光也不用刀叉,伸手一抓,三口下去,皮肉尽化,连骨头都嚼得咔吧响。
“嗯,不错。”
他抹了抹嘴,“你叫戈帕兰?”
“是!
上师!
我叫戈帕兰!”
他膝盖一弯,“砰”
地跪下,额头磕在石地上,震得整个宫殿都像晃了一下。
“你有心了。”
阮晨光淡淡道,“以后,就跟着我。”
一句话,像一道雷劈进戈帕兰脑子里。
他浑身一颤,血都冲上头顶——上师,收他了!
不是当仆人,是当弟子!
还要赐他力量!
他连疼都顾不上了,额头已经渗出血,可他笑得像个疯子。
他生来就是富豪世家,家产多得能砸死人,女人一打一打往他床上滚,名表豪车他早看烦了。
十二岁就懂人事,十八岁对一切都腻了。
他真正想要的,是能飞天遁地、移山填海的本事。
他跪过十多个瑜伽大师,求过两个传闻中的“上师”
,烧了千万香火,砸了亿万修行钱,结果屁都没修出来。
可今天,这人,只吃了他一块肉,就愿意给他力量!
狂喜像火山一样在他胸口炸开,他连磕了十几个响头,血糊了一脸,嘴里却念念有词:“谢上师!
谢上师!
谢上师!”
旁边那些姑娘,一个个眼神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力量啊。
那是神才配碰的东西。
男人想得到它,女人也想。
谁不想?有了它,你不再是任人摆布的玩意儿。
在这地方,女人连名字都没人记。
生下来就是嫁人的工具,是爹娘换彩礼的筹码,是丈夫的附属品。
哪怕现在你陪在上师身边,别人对你点头哈腰,可一旦被赶出来,你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
可如果你有力量——你就不是人了,你是半神。
你可以撕了婚约,踹了夫家,让全家跪着求你回头。
你可以不用听命于谁,不用生娃,不用忍气吞声。
你可以,主宰自己的命。
而这一切,刚才,阮晨光,给了戈帕兰。
姑娘们盯着他满是血的额头,心里都在想:
下一个,能不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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