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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教唆”,不是简单的煽风点火。
它要求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存在某种能够传递“犯意”的联络。
比如,张强是他们的老大,或者与他们有明确的利益关系。
可现在呢?
张强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路人!
他凭什么“指挥”得动那几个打人者?他的话,又凭什么能被法庭认定为具有强制性的“犯意传达”?
没有这个前提,所谓的“教唆”,就是空中楼阁!
如果张芬没有隐瞒,那么一审法院的判决,看似逻辑自洽,实则是在和稀泥!
张伟几乎可以断定,承办法官极有可能是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为了尽快结案,采纳了那几个打人者“法不责众,转嫁主犯”的甩锅证词,强行用一个看似合理的“推论”,替代了严谨的证据链!
这在二审,就是最致命的程序瑕疵!
想到这里,张伟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
他抬起眼,目光平静地注视着眼睛红肿的张芬。
“你可以放心。”
“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如果一审判决的核心证据,真的只有那段无声的、模糊的监控,和那几个打人者为了推卸责任的证词……”
张伟的身体微微前倾,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我有很大的把握,为你弟弟做无罪辩护。”
张芬激动得连连点头,语无伦次地道着谢。
张伟拿起桌上的电话,朝着门外喊道:
“志远!带张女士去会客室,签订委托协议!”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
然而,走进来的,却不是那个高高壮壮的张志远。
而是一身得体职业套裙,身姿窈窕的苏婉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