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NXG的首败,与夏季赛规赛的结束(3 / 5)

江明手中。

    “在聊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聊聊选手权益及如何规范俱乐部合同与转会问题。”江明面带微笑。

    说好的做大蛋糕,他当然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拉胯,但你让我毫无条件地贡献出来,那也是绝无可能的。

    咱又不是圣人,一起吃蛋糕没问题,只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但想要从我手中拿到刀叉,你是不是也得考虑遵守一下我所提出的规则呢?

    当然,提及规范俱乐部合同与转会的事情上,江明并非是想当什么白莲花,妄想着彻底断绝不平等合同的出现。

    首先,俱乐部作为利益方,本身在合同制定上与选手就不可能处于平等地位,这点包括他自己的NXG俱乐部一样,别说电竞圈,纵观足球、篮球各类竞技领域因为合同闹出的问题也是比比皆是。

    他只是不希望再出现原时空那种被迫退役,甚至不打职业N多年实际合同还是现役状态的情况,让本就是处在发展阶段的电竞圈,因为这种事情导致圈外名声尽毁。

    选手权益上,江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是合同期限上:规定选手合同最短为一年,最长应不得超过四年,禁止“霸王条款”如限制选手经纪约与比赛合约的统一问题。

    转会窗口设置上,以春季的一月、和夏季赛的六月作为每年的两个转会期,在非转会期内禁止俱乐部与选手私自沟通。

    同时转会费上限设置为LPL选手的三分之一。

    “转会费上限设置?”

    众人这下有点看不明白了,按道理说,目前在座诸位中,拥有青训选手最多的就是他NXG俱乐部了,主动给自己那些没打过LPL的选手设置转会费上限,这是想干嘛。

    钱都不挣了?

    江明说完便坐回位置上去,意见讨论,不是直接了当明确要怎么做,说出来是自己的事,具体最后实施成什么样还得看企鹅体育那边的。

    眼下的自己顶多算一个规则更改的参与者,还不是算不上规则制定者。

    “我觉得JM提出的选手权益保护与战队运营转会规范很好,电竞圈要想走得更远,规则完善是一定要的,与其等后面出现问题再去解决,不如在制定之初就先套上紧箍咒。”裴乐迫不及待地对江明的建议表示赞同。

    在座众人中,要说哪一家最想跟在NXG身后学着流量变现,那无疑就是他们WE了。

    去年IPL5的冠军流量摆在那,结果他们前前后后接的不过是一些蚊子腿大小的商单,对比吃到撑的NXG,简直与乞丐别无二致。

    “这个可以放在最后讨论!”胡启铭适时开口,他也清楚涉及到利益问题,不是一时半会能掰扯清楚的,与其在这浪费时间,不如先把其他问题讨论了。

    ……

    关于次级联赛的讨论,一众LPL俱乐部老板前前后后讨论了两三天,其中尤其是在涉及合同规范以及转会规则制定上,等待全员签字通过拖了不少时间。

    最后江明也是通过就俱乐部商业运营部分的经验分享,与VG、LGD、EDG等几家俱乐部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

    对没错,就是E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