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南、北豫州的前尚书右臣孔默之、出使徐州的抚军参军王歆之等人回京后上奏章,称赞宣威将军兼陈、南顿二郡太守李元德“清廉均平,境内奸盗止息”;彭城内史魏恭子“恪尽职守,在公忘私,安约守俭,久而弥坚”;前宋县县令成浦“治政宽济,至今吏民感戴”;前桐阳县县令李熙国“治事有方,民思其政”;山桑县县令何道“自少清廉,白不变”:诸人应加褒奖,以勉励后人
刘义隆看了二钦差所列事迹后,接受了他们的建议下诏奖赏诸人:李元德由五品的宣威将军进位为四品的宁朔将军;魏恭子赐绢五十匹,谷物五十斛;成浦、李熙国、何道各赐绢三十匹,谷物二百斛。——秦汉至于隋唐,一斛约十斗;宋元以后,一斛约五斗。
连日来,刘义隆不停地与司徒王弘、侍中殷景仁等人商议着如何一步步地去解决那些由钦差们带回的有关各州的政务民情。在他看来,只有处理好这些政务民情,才会国富民安;只有国家富足,才有力量收复失地,进而一统天下。
过了几天,,出使湘州的国子博士裴松之也回到了京都,刘义隆立即召见了他。
在太极西殿,刘义隆问起有关湘州的情况后,裴松之边答边呈上二十四条反映民情的奏章。刘义隆逐条看着,他尤其重视那些反映百姓困顿的地方:
“武吏年满十六,官府就征米六十斛,十五至于十三,也征米三十斛;一户之内随人口多少,人人须向官府缴纳大米。而十三岁小儿还不能耕作,有的独处孤单,又无年长者协作,到了缴纳之日,就出村逃逸。其地与蛮、俚接壤,来去都很容易。甚者,有人为避缴纳大米,或自残肢体,或生子不养:户口锐减,实由于此。臣以为应更改缴纳大米者的年限及数量,使百姓得以存活。今若减少征收数量,虽然暂有小损,但为长久计,收益则大。”
又一条:
“湘西县银民有三百余户,依靠挖坑采沙,沙坑深两三丈,劳役既苦,且又易崩塌,每年都有为此死者,但官府催逼征米不止。银民老少相随,久离农业,一千余口都依他食,这岂止是‘一夫不耕或受其饥’而已。因此一旦遇到荒年,就遭饥困。臣寻思官府用米,不异于银,应该准许银民以银代米,于事为便。”
刘义隆边看着这些奏疏,边和裴松之、殷景仁等谈议着一条条相应的解民困顿的措施,直到太阳偏了西,他才和裴松之、殷景仁等共用了午餐。
用餐前,他对裴松之说:
“看了卿的二十四条,对湘州的吏政民情,的确如当初诏书上写的,就像朕亲自去了一样。”
裴松之年八岁时,就已通学《论语》《毛诗》;年长后,博览史籍,立身简素。也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没吃多少,裴松之就用完了餐,恭候着陛下。同是喜好读典籍谈文史的刘义隆边吃着,边和他们谈论着治国之策。当无意间谈到阅读典籍时,刘义隆问裴松之:
“卿一向以穷究典籍为务,卿以为陈寿《三国志》在记诸葛亮时,怎么样?”
“《三国志》是难得的三国史,但臣以为陈寿作史多有缺失。”
“今人传言: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三国志》却无二丁传,是因为陈寿曾经对丁氏儿子说,给我千斛米,我当为尊公作美传;丁氏儿子未给,陈寿终不为二丁立传。此事可信吗?”
“陈寿离今日,不过一百多年,但今人往往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臣私下推论:二丁无传,也许是因陈寿所见有关二丁的史料有限。《三国志》中,不仅二丁,其他如杨修、孔融等人,也都无传。”
“这几个人,《三国志》既然无传,卿能知其一二吗?”
“臣多少知道一些。《三国志》无传,其他书却可见诸人的事迹。二丁之父丁冲,和魏武帝曹操友善。魏武迎天子到了许昌,就任命丁冲为司吏校尉;丁冲后来因嗜酒过度,喝得大醉,烂肠而死。魏武因丁冲起初曾劝自己匡佐王室,常思念他。等到听说其子丁仪有美名,虽未曾谋面,就打算把爱女嫁给他,于是问曹丕。曹丕说:‘女人看重长相,但丁仪一眼盲,公主未必喜欢他。’知道他是独眼,魏武就把女儿嫁给了他人。后来魏武任命丁仪为僚属,召其谈论,大赏其才,魏武感叹说:‘丁仪,难得之才!纵使双眼皆盲,也当嫁女给他,何况只是一眼盲。我儿误我!’丁仪也深以未能尚公主为憾。
“其后,丁仪和临淄侯曹植亲善,他就常常在魏武面前称赞曹植奇才,又与弟黄门侍郎丁廙共劝魏武立曹植为太子。丁廙曾经陪侍